科创板体现顶层设计思路,“七大亮点”突出创新导向。“国家主席首次提出”,“证监会年度首要任务”,“4个月落地”等关键词均说明科创板不是简单的制度创新,而是国家最高决策层的顶层设计,是立足全国改革开放大局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本次科创板制度设计相较A股现有板块主要有七大亮点,主要包括1)允许亏损企业上市;2)试行注册制;3)采用市场化的询价、定价方式;4)创新交易机制,放宽涨跌幅限制;5)允许分拆上市;6)严格监管和退市制度;7)个人投资者须有50万资产和2年证券投资经验。其中允许亏损企业上市契合医药创新企业特点。五套上市标准中,若市值≥40亿元,医药行业企业仅需要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便可申请上市,体现创新导向。
科创板有望成为中国的“纳斯达克”,医药是重要组成部分。医药创新企业前期研发投入高,是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融资需求旺盛。2018年国内医疗健康领域融资总额达到825亿元,同比增长79%,融资事件695起,同比增长53%,中国在融资事件数上已经超过美国,居全球第一。
科创板丰富了创新企业融资手段,增加PE/VC退出渠道,进一步促进我国医药创新企业发展,有望成为中国的“纳斯达克”。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中医药企业市值占比高达9.14%,2000年以来纳斯达克生物技术指数涨幅高达330%,远远高于同期纳斯达克指数和标普500指数表现。参照国外经验,我们认为医药将是科创板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医药创新市场潜力大,科创板发展空间广阔。2018年我国医药终端市场达到1.7万亿元,但用药结构上抗生素、大输液和辅助用药等仍占据较高比例,升级潜力巨大。从2015年起,新一届的CFDA领导班子密集出台多项政策,对医药行业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鼓励创新是改革的主要方向。目前我国已经在创新药、生物药、细胞治疗、基因测序、创新医疗器械等方面取得显著进步,而这些领域也是有望登上科创板的热门领域,科创板发展空间广阔。
科创板将推动医药创新企业估值体系变化。目前A股以PE等相对估值方法为主,在对创新企业估值时具有局限性。一是创新企业通常处于亏损状态,计算出的PE是负值,缺乏实际意义;二是PE估值无法体现在研品种价值;三是创新药企业通常聚焦于某一细分领域,可比公司较少。从国外来看,现金流折现法(DCF)应用最为广泛。考虑到医药创新未盈利、重研发等特点,我们提出一种DCF+期权相结合的绝对估值方法。未来我国医药行业有望形成PE等相对估值方法和DCF等绝对估值方法结合的估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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